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及其车辆的管理办法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及其车辆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章 注册登记第十三条车辆更换(包括更换车辆、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辆牌照号码)、改装车体等,应按本办法规定重新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