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对外援助管理办法 / 第二十八条独立法条对外援助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四章 对外援助项目立项第二十八条优惠贷款项下的对外援助项目,国际发展合作署应当在承办金融机构出具评审意见后按照程序批准立项,并与受援方签署优惠贷款框架协议。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