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监管办法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进出境运输工具到达或者驶离设立海关的地点时,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采用申报单形式向海关申报。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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