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监管办法 / 第三十一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监管办法第三十一条第四章 物料管理第三十一条进出境运输工具之间调拨物料的,接受物料的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在物料调拨完毕后向海关提交运输工具物料调拨清单。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