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监管办法第二十七条

第三章 运输工具管理 / 第四节 出境监管

第二十七条

出境运输工具驶离海关监管场所时,监管场所经营人应当通知海关。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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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监管办法第二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