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监管办法 / 第二十七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监管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章 运输工具管理 / 第四节 出境监管第二十七条出境运输工具驶离海关监管场所时,监管场所经营人应当通知海关。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