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监管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监管办法第二条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进出境运输工具是指用于载运人员、货物、物品进出境的各种船舶、航空器、铁路列车、公路车辆和驮畜。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