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年金办法 / 第六条独立法条企业年金办法第六条第二章 企业年金方案的订立、变更和终止第六条企业和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应当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企业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