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企业年金办法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为每个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建立个人账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资运营。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并入企业年金基金。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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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办法第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