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年金办法 / 第三条独立法条企业年金办法第三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三条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为每个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建立个人账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资运营。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并入企业年金基金。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