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年金办法 / 第二十五条独立法条企业年金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五章 企业年金待遇第二十五条未达到上述企业年金领取条件之一的,不得从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