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税延养老保险资金运用在投资范围和比例、投资能力、投资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应当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规定,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