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四条

第五章 风险管理

第二十四条

保险公司及其投资管理人应当充分考虑税延养老保险资金的长期性和安全性特征,加强负债方与资产方的动态协调,使用久期缺口分析、情景模拟及压力测试等手段,管理长期利率风险。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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