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一条第四章 运作规范第二十一条税延养老保险账户的投资记录,包括投资决策文件、交易记录等,保存期不低于15年。制定机关银保监会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