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九条

第四章 运作规范

第十九条

保险公司及投资管理人应当制定税延养老保险投资账户和投资资产的估值管理制度,明确估值的程序和技术,健全估值决策体系;选取合理的估值数据源,使用可靠的估值业务系统;确保估值人员熟悉各类投资品种的估值原则及具体估值程序;完善相关风险监测、控制和报告机制。

C类产品投资账户的估值,应坚持公允价值原则,鼓励使用市值计量,并应当使参保人在产品转换时能够以反映公允价值的产品账户价值进行转换,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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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