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六条

第四章 运作规范

第十六条

税延养老保险资金投资资产划分为流动性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权益类资产、不动产类资产和其他金融资产等五大类资产。

鼓励税延养老保险资金投向符合国家战略和产业政策要求的领域。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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