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条
第三章 大类资产配置
第十条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税延养老保险资金的投资目标、风险偏好、资金久期、流动性安排等特点,结合定量与定性分析,开展大类资产配置,拟定资产战略配置规划和年度资产配置计划。
保险公司可以委托投资管理人提供大类资产配置的专业服务和技术支持。
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作为投资管理人,可以为税延养老保险资金提供专门的大类资产配置解决方案,提高投资管理效率,实现长期稳健运作和保值增值。
- 制定机关
- 银保监会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