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不得转让、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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