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光荣院管理办法 / 第六条独立法条光荣院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章 总 则第六条对在光荣院建设和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制定机关退役军人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