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家重点地区考古标本库房建设管理的通知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国家重点地区考古标本库房项目严格按照《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制定机关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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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家重点地区考古标本库房建设管理的通知第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