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家重点地区考古标本库房建设管理的通知第十五条

第二章 主要建设内容

第十五条

国家重点地区考古标本库房应符合国家抗震、防洪等各类自然灾害的防范要求,按照一级风险单位标准执行。应制定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其它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

制定机关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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