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药监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 第三十二条独立法条国家药监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二条第六章 附 则第三十二条本办法中的相关专业由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另行确定。制定机关药监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