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药监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七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对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制定机关
药监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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