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药监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职 责

第二十一条

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执业药师注册证》,并对在岗执业的执业药师挂牌明示。执业药师不在岗时,应当以醒目方式公示,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

执业药师执业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佩戴工作牌。

制定机关
药监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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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