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各地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联合金融机构及相关部门,加强对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的监管,及时准确掌握任务完成、建设成效及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等。

制定机关
林草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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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