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八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国家储备林统计分析和评估结果,作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储备林金融贷款项目审核、奖惩等工作的重要依据。统计分析和评估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制定机关
林草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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