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五条
第三章 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国家储备林现有林改培应遵照国家储备林改培相关技术规程,对现有林中立地条件好,但未适地适树、目的树种不明确、生产潜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的林分,采取林冠下造林、间伐改造、补植补造等措施开展。
- 制定机关
- 林草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三章 组织实施
国家储备林现有林改培应遵照国家储备林改培相关技术规程,对现有林中立地条件好,但未适地适树、目的树种不明确、生产潜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的林分,采取林冠下造林、间伐改造、补植补造等措施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