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四条第三章 组织实施第十四条国家储备林集约人工林栽培应遵照造林相关技术规程,坚持生态优先、环境友好的原则,采取集约经营措施开展。提倡营造混交林。制定机关林草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