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四条

第三章 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国家储备林集约人工林栽培应遵照造林相关技术规程,坚持生态优先、环境友好的原则,采取集约经营措施开展。提倡营造混交林。

制定机关
林草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