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八条

第二章 资质审批

第八条

取得认证机构资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法人资格;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三)有符合认证认可要求的管理制度; (四)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五)有10名以上相应领域的专职认证人员。 从事产品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还应当具备与从事相关产品认证活动相适应的检测、检查等技术能力。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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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