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

认证认可协会应当加强对认证机构和认证人员的行业自律管理,发现认证机构或者认证人员的违法行为,及时报告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