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行为规范
第二十一条
认证机构应当对其认证的产品、服务、管理体系实施有效的跟踪监督。 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的,认证机构应当在确认相关情况后5日内,暂停认证对象相应的认证证书。暂停期限届满仍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撤销其相应认证证书。 暂停期限按照认证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 制定机关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行为规范
认证机构应当对其认证的产品、服务、管理体系实施有效的跟踪监督。 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的,认证机构应当在确认相关情况后5日内,暂停认证对象相应的认证证书。暂停期限届满仍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撤销其相应认证证书。 暂停期限按照认证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