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认证机构管理办法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三章 行为规范第十六条认证机构从事认证活动,应当符合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要求,确保认证过程完整、客观、真实,不得增加、减少或者遗漏程序要求。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