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仿印邮票图案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邮政管理部门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送达加盖本机关印章的仿印邮票图案批准文件。 仿印邮票图案批准文件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批准文件的有效期; (二)仿印对象,含获准仿印的邮票图案所属邮票名称、志号、编号等; (三)仿印要求; (四)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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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印邮票图案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