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仿印邮票图案监督管理办法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仿印邮票图案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一条邮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仿印邮票图案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