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国资委依法对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工作、审计质量等进行监督,并组织对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查。

制定机关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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