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第五章 财务决算的审计

第二十六条

国资委统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国资委公开招标或者企业推荐报国资委核准等方式进行。其中,国有控股企业采取企业推荐报国资委核准的方式进行。

制定机关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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