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利部关于修订印发水利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二条
第四章 标准立项
第二十二条
标准第一起草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练掌握标准编写的有关规定,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解决标准编制工作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其他主要起草人应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实践经验。
- 制定机关
- 水利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四章 标准立项
标准第一起草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练掌握标准编写的有关规定,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解决标准编制工作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其他主要起草人应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