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利部关于修订印发水利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一条

主编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建编制组,把关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技术水平,落实保障措施;

(二)组织开展标准编制工作;

(三)全面负责标准编制的质量、进度和经费使用,确保标准的准确性和适用性;

(四)承办标准解释;

(五)跟踪标准实施情况。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