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利部关于修订印发水利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条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条

主持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向主管机构提出本专业领域标准项目年度计划建议;

(二)负责推荐主编单位;

(三)指导本专业领域标准编制工作,负责所主持标准的编制质量、进度和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四)主持标准工作大纲和送审稿的审查;

(五)负责本专业领域标准的解释;

(六)负责本专业领域标准实施监督与成效;

(七)负责组建本专业领域专家组。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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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关于修订印发水利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