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发布《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规定》的公告 / 第五条独立法条关于发布《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规定》的公告第五条第五条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应当加强进货查验,不得采购销售含金银箔粉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原料采购、加工制作管理,不得制作、售卖含金银箔粉的餐食。制定机关市场监管总局 农业农村部 卫生健康委 海关总署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