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发布《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规定》的公告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宣传金银箔粉可食用等违法行为的,可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农业农村部 卫生健康委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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