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

第六章 安全监督与管理

第六十二条

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采取随机抽查、年度核查等方式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的经营资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依法撤销其经营许可。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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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