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 第五十四条独立法条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第四章 作业管理第五十四条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针对不同风险,制定具体的分级管控措施,落实管控责任。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