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第三章 经营人资质

第二十六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发生变更或者其经营范围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重新申请《港口经营许可证》及《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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