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的通知第三十一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平台企业未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职业伤害保障费的,依照社会保险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处理。

因平台企业责任漏报、瞒报有关信息造成参保个人无法享受职业伤害保障待遇的,由平台企业支付相关待遇。

平台企业、平台服务机构、新就业形态人员或者其近亲属骗取职业伤害保障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职业伤害保障支出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国家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 全国总工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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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的通知第三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