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的通知第二十六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税务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实施监督管理。平台企业的监管部门、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协调监督。工会组织依法维护新就业形态人员的合法权益,对平台企业职业伤害保障工作实行监督。

经办机构按年度向社会公开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参保、收支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国家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 全国总工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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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的通知第二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