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举报投诉制度,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