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批准后的抗震防灾规划应当公布。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