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 / 第一条独立法条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第一条第一条为了提高城市的综合抗震防灾能力,减轻地震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