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第一条

第一条

为了提高城市的综合抗震防灾能力,减轻地震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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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第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