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 / 第七条独立法条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第七条第七条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成立后,外国保险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抽回营运资金。制定机关银保监会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