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 / 第四十五条独立法条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五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04年5月13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保监会令2004年第4号)同时废止。制定机关银保监会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