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 / 第三十六条独立法条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条例》第四十一条所称境外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注册并经所在国家或者地区金融监管当局批准或者许可的金融机构。制定机关银保监会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